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12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2栋14楼
英文名称:Tryptic Soy Agar With 0.6% Yeast Extract
产品货号:GF1043
产品规格:250g/瓶
保质期:三年
产品用途:广泛用于细菌的培养,特别用于食品中李斯特氏菌的培养。
产品用途:
广泛用于细菌的培养,特别用于食品中李斯特氏菌的培养
配方(每升) |
含量 |
胰胨 |
17.0g |
多价胨 |
3.0g |
酵母膏粉 |
6.0g |
氯化钠 |
5.0g |
磷酸氢二钾 |
2.5g |
葡萄糖 |
2.5g |
琼脂 |
15.0g |
最终pH 7.2±0.2 |
胰胨、多价胨和酵母膏粉提供氮源、维生素和生长因子;氯化钠维持均衡的渗透压;葡萄糖提供碳源;磷酸氢二钾为缓冲剂;琼脂是培养基的凝固剂。
使用方法:称取本品51g,加入蒸馏水或去离子水1 L,搅拌加热煮沸至完全溶解,121℃灭菌15min,待冷至50℃左右,倾注无菌平皿,待凝固后备用。
下列质控菌株接种后于30±1℃培养24-48h,观察结果如下表:
指标 |
质控菌株及编号 |
标准值 |
特征性反应 |
生长率 |
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ATCC19115 |
PR≥0.7 |
用45°斜射光镜检,可见蓝色菌落 |
贮存于避光、干燥处,用后立即旋紧瓶盖;贮存期三年。
1、称量时注意粉尘,佩戴口罩操作以避免引起呼吸道系统不适。
2、干粉培养基使用后立即旋紧瓶盖,避免吸潮结块。贮存于避光、干燥处。未开封产品保质期三年。开封后根据存放条件的不同保质时间存在一定的差异。
检测之后带菌物品置于121℃下高压灭菌30分钟后处理。
参考文献:
GB 4789.30-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
SN/T 0184-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
SN/T 0184.1-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
SN/T 0184.2-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食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第2部分 多重PCR方法